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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网 > 毕业论文 > 社会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 > 正文

当前网络监督的困境与超越分析

 2024-01-04 10:01  

论文总字数:8082字

摘 要

当前,网络监督已成为政府和社会进行行政与事务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构建科学而完善的网络监督体系是政府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网络监督尚存在着网络信息参差不齐、网络舆论的片面性、易产生网络暴力、相关部门对网络监督的抗拒与倦怠以及网络监督法律体系不健全等不足,使网络监督面临一种现实困境。实现对困境超越的要务在于:健全网络舆情分析系统;提高网络覆盖率,扩大网民比例;提高网民素质,倡导理性上网;重视网络舆论,转变官员作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

关键词:网络监督 ;困境;超越

On the Predicament of Current Network Supervision and It’s Transcendence

ZHANG Hui - min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 Huai’an, Jiangsu, 223300)

Abstract:At present, the network supervision has become an effective way to help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to supervise the administrative affairs. Constructing a scientific and perfect system of network supervision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perfecting government management. But for now, Network supervision still has many shortcomings. Such as it is difficult to resemble the truth of network information; Network opinion is one-sided; Easy causing cyber-bullying; Resistance and fatigue of relevant departments on network 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inefficient legal systems of network supervision, and so on. To solve the predicament of network supervision, we should emphasize the following aspects: Firstly, we should sound the analysis system of public opinion. Secondly, 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rove the network coverage, increasing the proportion of Internet users. Thirdly, they should help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Internet users and advocate surfing the Internet rationally. Besides, w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on Internet opinion and change the style of officials. At last, improving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s necessary.

Keywords: Network supervision,Predicament,Transcendence

一、网络监督的内涵和作用

“网络监督是指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活动进行评价的一种活动行为”[1]。“其实质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网络传播媒体对公权力行使监督职能的行为”[2]。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监督日益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网络监督于当代的价值意义日益彰显,这种意义主要表现在:

1. 有利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公民参与行政的热情和表达诉求的欲望空前高涨。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网民同享平等的话语权和参与权,可以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而使得网络成为信息交互平台和重要的舆论场所。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引导广大民众进行行政监督和民情表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民众有序进行政治参与的社会治理目标。网络不仅是用户信息来源,又是用户观点的出口,网络监督可实现网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有利于促进公民权利的有效实现。

2. 具有便捷性、广泛性,是反腐的重要途径

由于网络具有覆盖范围广、联系群众多、信息传播与更新快等特点,网络监督遂具有较强的便捷性和广泛性。从网络监督实践看,网络监督的便捷性和广泛性可以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为相关部门及时查处提供线索。“从南京“天价烟”事件到徐州区委书记“一夫二妻”,再到后来的“微笑局长”杨达才、番禹“房叔”蔡斌等等一系列的反腐事件,均是首先由网民揭露和举报,纪检机关迅速作出回应,致使贪官落马。”[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实现咱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党先建设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腐败做斗争。可见,反腐败是实现“中国梦”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的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呈现出频发易发的状态,单靠传统的行政和司法等监督方式已不能有效遏制腐败事件的发生,网络监督所具有的便捷性和广泛性,使得网民可通过网络随时随地关注网络新鲜事务并进行交流沟通,可为有效监督和制约公权力的腐败提供无形保障。

3. 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开化、透明化

网络监督的客体主要是公共权力人物以及公共权力运行。一方面,网络监督重点“关照”领导干部为主体的公众人物,可以促逼其加强职业道德,合理使用公权,这将有利于领导干部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将公权力用到正处。另一方面,网络监督可促使公权力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置于阳光之下,这将强化政府的依法执政和阳光执政,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从而有效地从源头抑制腐败的滋生。另外,“网络监督也可形成对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有利于强化企业和社会责任,有利于各种社会组织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4]

4. 推动官民互动,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交互性是新兴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最大特点,在网络监督中,网民浏览相关主题,参与话题的讨论,相互交流意见,这就容易在短时间内汇集相当规模的网络民意,使得一个话题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广泛关注,从而使政府能及时关注并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网民提出参考性意见和线索协助政府,政府也积极主动地公开相应信息及调查结果,回应网民质疑。领导干部还可通过网络悉心听取民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水平,真正实现与网民网络零距离接触,促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

网络监督如此重要的价值意义,必然要求政府及领导不断完善网络监督体系,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网络监督系统。然而,从现实层面看,网络监督尚存在诸多局限和不足,如何更好地规范网络监督、探索网络监督的出路,趋利避害,使之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效力,是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网络监督面临的困境

当前,网络监督是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它的存在对表达民意和防治腐败具有积极作用,但作为新兴事物,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的网络监督不可避免地具有弊端性的一面,面临一定困境。

1. 信息参差不齐,影响了监督效力

网络具有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网民能够在虚拟平台自由发表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网民行使监督权的勇气。但由于目前我国政府对网络信息发布缺乏真正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使得网络中虚假信息泛滥、混淆视听现象广泛存在。许多人打着正义旗号歪曲事实、恶意攻击诽谤他人,一些网民由于缺乏对类似复杂事件的辨别性和判断性,容易“跟风”,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帮助煽动不良情绪,搅乱更多普通网民的理性判断。所有这些必然影响网络监督的客观公正性,严重危害网络秩序。虚假讯息的传播,阻碍着人们获取真实信息,误导人们产生与现实不相符甚至是极端的意见和行为,增加相关部门在对信息进行甄别处理时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导致一些事件处理滞后,大大降低网络监督的效力。

2. 网民结构不合理,网络舆论具有片面性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统计:网民的构成中,24岁以下的人数占近58.2%。”[5]可以看出,我国网络主体是思想活跃却易冲动的青年人,他们不是社会的主导,却有着强烈的社会参与欲,这些人虽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观点有着积极的一面,但由于他们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对问题的思考角度具有局限性,他们的观点也只代表一类或几类人的观点,但不是社会每个人的意见。另外还有很多群体不依赖网络发表舆论,加上中国网络覆盖率有限,很多偏远地区无法上网,这类群体也无法参与网络话题的讨论,所以网络舆论具有片面性,我们无法单纯地把网络监督当成是人民的监督,网络上的声音也不是全民众的声音。

3. 容易产生网络暴力,侵犯公民隐私权

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行为在虚拟网络空间上的延伸,主要体现在网民对一些还没有被确认或验证的事件,发表挑衅性的言论攻势,有些网络旁观者在不知晓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疯狂泄愤和无端辱骂,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严重的名誉损害。由于群体效应的影响,互联网用户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用道德作为武器围攻他人,这极易产生越权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人肉搜索就是网络监督侵犯公民隐私的典型例子。2013年12月3日,一个高中女孩琪琪从陆丰望河桥上跳下并身亡,而原因竟是一家服装店店主怀疑她偷东西,私自将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一些网络用户不明真相纷纷“献力”,很快就曝光了她的隐私信息,琪琪遭到身边人的异样眼光和议论指责,她不能承受压力最终选择自杀。这次事件无疑是一个惨剧,体现出“人言可畏”,更凸显出网络暴力带来的强大杀伤力。虽说无端诬赖他人的店主是“始作俑者”,但那些不明是非、不负责任地跟着起哄的“热心人”无疑也是将琪琪逼上绝路的“侩子手”,这些人貌似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但其盲目帮助、发声无底线的行为实际上反映了他们理性、责任和法治的缺失。在我国,公民享有隐私权,不管是触犯了法律的腐败官员还是普通民众,他们的相关权利都应该得到保障。不可否认,人肉搜索在揭露社会腐败和监督公权力方面具有强大作用,但在运用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这些信息一旦被公之于众,会给当事人及其亲友带去极大困扰,甚至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这也违背最起码的网络道德和伦理准则。

4. 相关部门和官员处理不当,对网络监督存抗拒与倦怠心理

现如今,网络监督虽然已得到许多政府和官员的认可,但有些部门仍然缺乏足够的理解和重视。这些部门对网民曝光的问题持怀疑和排斥态度,甚至对反映的问题直接忽视,在问题被逐渐扩大、得到网民普遍关注后才去介入调查,这时通常已经错过了最佳查案时机。被网民检举的问题官员或早已将证据毁灭、闻风而逃,这样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由相关部门处理不当以及官员对问题的抗拒和倦怠心理造成的。相关政府部门的这种不配合行为,大大威胁网络监督中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虽说现在网络发言大多仍是匿名制,但有关腐败人员可能会滥用手中私权,利用科技部门查处举报者,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挫伤网民进行网络监督的积极性。

5. 网络监督法规不健全

我国已制订了很多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但总体而言这些法规仍不够完善,网络监督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现行法规没有对知情权和隐私权、社会监督和造谣诽谤、言论自由和人身攻击等进行科学界定,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存在相当的滞后性,难以保障网络监督发挥真正作用,也不能确保网络监督在法规化轨道上顺利运行。

三、网络监督的超越——出路分析

客观而言,运用网络监督对当代社会的治理以及治贪治腐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网络监督所面临的困境同样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客观实在。继续发挥网络监督的优势,必须实现对当前困境的一种超越。笔者认为,超越当前网络监督困境的要务在于以下几点:

1. 建设科学网络监督平台,健全网络舆情分析系统

“相比较传统的监督方式,网络监督具有快捷性、低成本等技术优势,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督平台的建设,既要本着“及时、公开、互动”的原则,对现有的网络廉政建设网不断增加新栏目、充实新内容、扩展新功能;又要坚持“便利、安全、保密”的原则,不断扩宽和完善网络举报监督的渠道和方法。”[6]同时,要健全当前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和受理机制,设置专门的机构处理网络举报,培养一批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网络人才,以便准确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科学地判断网络舆情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立一支现代化的“快速反应部队”。

2. 普及网络知识,提高网络覆盖率,扩大网民比例

目前我国互联网知识普及率的差异集中体现在地区、城乡和年龄方面,这些差异将直接导致网络监督的不公平性和片面性。现如今,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力都进城务工,能较易接触到网络,但他们自身的民主意识薄弱,对网络知识的了解不够,遂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监督和权利维护。政府要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或其他传统媒体等途径向民众宣传网络知识,扩大中、老年群体网络参与率;提高我国农村特别是较为落后的中西部的宽带接入率和网络覆盖率,降低使用费用,扩大网民群体,使得越来越多村民都能在网上发表言论、行使合法权利,进行监督。

3. 提高网民素质,倡导理性上网

“网络监督离不开网民,参与网络监督的网民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会影响到网络监督的效果,因此,要逐步建立健全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宣传客观公正的监督理念,引导网民正确参与监督。”[7]互联网的互动性和匿名性决定它是最容易实现传播自由、也是最难控制的传播方式,其巨大的影响力和广泛的传播力已经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今不懂网络就意味着落伍和闭塞,在众多网民中,大部分能自觉运用好网络,但不可否认仍有一部分素质低下的人存在,他们破坏网络文明,践踏网络秩序。培养网民良好的网络行为素养,不仅能够有效防止公民发布虚假消息,又能有效提升公民甄别信息真伪的能力,促进广大网民文明监督。

4. 重视网络舆论,转变官员作风

“当下网络已超过报刊、图书、电影、戏剧等传统媒体对民众的影响,并呈现出取代电视的势头,因此,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把主流网站提高到第一媒体的高度来重视,纳入国家长远发展战略。”[8]网民在网上表达自己的意愿,往往希望政府能有回应。政府及官员应注重网民的这种心理期待,拿出诚心、拿出勇气、拿出精力及时地回应网民的各类诉求。首先,党和政府应加强对公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其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使他们能正确对待网络意见,积极主动地对网络上的舆论风波进行回应和处理。对党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党政部门的网站功能,使民众能在这一平台充分表达对公共事件和公共价值的意见,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领导干部要学会适应网络发展新潮流,通过网络贴近大众,加强与人民群众的零距离沟通和交流,使网络成为服务公众的手段,注重倾听民众声音,虚心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切实去除以往的官僚作风,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其次,在处理事件时不仅要主动及时,还应做到处理过程公开透明化,特别要注意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其遭到打击报复,这样才能最大程度获得网民的信任和支持,消除网民的疑虑,也能有效遏制谣言的产生。

5. 完善有关网络监督法律法规

网络监督实质上是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一种,其也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网民只是监督者,不能越权行使执法者的权利,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渠道。因此,应建立权威、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制定完备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公民个人信息或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法,从源头上保障网络监督的可靠与完备,给网络监督一个法治的支撑点。“科学、明确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府公开与国家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界限,合理界定非法信息的范围,真正做到网络监督有法可依。”[9]对那些利用网络散布虚假消息、恶意攻击他人或者非法使用“人肉搜索”以及那些利用职权对网络监督实施打压报复的人进行惩处,使网民学会为自己的不良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完善有关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有利于规范网络监督行为,维护良好网络秩序,为公民进行网络监督提供一个制度化的渠道,消除举报者的后顾之忧。

实践证明,网络监督是实现政府科学行政、强化社会治理、加大反腐力度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虽然网络监督尚未走出本文谓之的困境,尚有很多负面性等待人们去消解。但我们相信,在政府、社会乃至网民个体认识网络监督的重要性之后,人们一定会以理性的姿态去构建网络监督的科学化体系,实现对当前困境的一种超越。

参考文献

[1] 梅煜.我国网络监督的现状以及完善途径[J].人民论坛. 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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