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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2023-12-28 09:12  

论文总字数:9299字

摘 要

中国共产党向来重视地方党政干部的选拔工作,在选拔过程中,由于环境的影响和干部选拔工作自身的不足,从而导致了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存在机制设计不健全,选拔任用方式过于单一,监督问责制度不够严密,岗位任职资格不够明确等问题。为此,必须采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体系,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机制,推进干部选拔监督制约的改革创新,根据人岗匹配原则,使岗位资格更加明确等措施来解决以上问题。

关键词:地方党政干部选拔;民主;竞争;监督

Concerning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Local Party and Government Cadre Selection System

Zhu Lin

(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 Huai’an, Jiangsu, 223300)

Abstract: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lway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selection of the local party and government cadres, in the process of selection, because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selecting work itself, leading to a local party and government cadres system mechanism design, selection and appointment of way too single, supervision and accountability is not tight, clear post qualification is not enough. Therefore, must be taken to improve the standards of cadre selection and appointment system, perfect scientific cadre selection mechanism, promote the reform of cadre selection supervision innovation,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people post to match the post qualification more clear steps to solve the above problems, etc.

.Key Words:local party and government cadres;democracy;competition;supervision,

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尤其是地方党政干部的选拔工作。我国地方党政干部的选拔过程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进程,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在干部人事管理中逐渐形成了各种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1]

一、我国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的现状

近年以来,一些重要的系统文件相继出台,提高了干部选拔制度的质量,使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的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体现在:

  1. 干部选拔的方式基本成型

一般来说,制度的形成与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紧密相连,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选拔制度,通常有四种。这四种制度分别是: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这四种制度各自既有优势,又有不足,为了使它们的长处得到发扬,短处得到避免,我们必须在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从而可以使党政干部人适其事、事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2]

(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成为选拔的主要方法

这两种制度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有力的条件,促进了党政机关之间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开选拔选择面广,不拘泥于某一类人,更能选拔到优秀的人才。公开选拔,要公平,公正,公开,来提高候选人的素质,提高选择效率。实施竞争上岗,更能调动官员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做出更多的业绩。

  1. 干部选拔制度中的民主化不断提高

在干部选拔制度中,人民是不可或缺的,必须要得到他们的承认。目前,民主推荐已成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的重要步骤和首要环节。群众对于官员们做出的业绩,他们的感受是最直接,也是最深的,所以他们能做出合理的评价,选出他们认为合格的干部。

目前我国的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特点,表现如下: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它是我党的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标准,规定了党政干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重视“德”和“才”的结合,这点对干部的选拔具有重要意义。

(二)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

在地方党政干部选拔过程中,要注重民主,使群众对干部选拔制度了解,充分落实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以及监督权,使干部的选拔工作充分透明,在阳光下运行。使民主推荐作为党政干部选拔的选择依据和必要程序,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干部选拔工作中去,以提高选择的质量。

(三)坚持五湖四海,竞争择优

在选拔党政干部时,要拓宽选人的渠道,广开言路,不拘一格的选用人才,也要重视因材施用,用人之所长。在此基础上,要适当的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来加大选拔人才的力度。

(四)坚持依法办事,强化监督

在地方党政干部选拔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依照法律,实行监督,做任何的事都需要依照法律,不能做法律所不允许的事,要以法律为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加大了监督的力度,采取了多种方法,开通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开展干部选拔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等。[3]

二、当前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在不断深化干部选拔制度,许多领域都在不断的发展,积累了很多的宝贵经验,从上到下,也形成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体系,并获得了显著成绩。但尽管如此,与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政干部选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这也表明了科学制度的构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执行相关文件的过程中,一些新问题还是会出现的。

(一)地方党政干部选拔中机制设计不够健全

机制设计包括提名和决策机制,推荐和选举机制。

目前,提名和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在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上,由于程序的模糊,所以在实际的操作中,容易造成领导人员决定人选名单,这就不能充分体现选民的意志。同时,权力和责任的界限并不清楚,这就容易出现推脱责任的现象。当发生事故时,不能清晰明确的追究到某个人的身上,容易产生混淆。

推荐和选举机制不够健全。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是党政干部选人的重要步骤。它能保障人民民主的权利,充分体现民意,有利于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但是现在推荐和选举制度还是不够完善,其中“拉票贿选”的现象特别的明显,这就值得我们深思了。“投票”在决定干部去留的分量和作用不断加大,不仅是平时不扎实工作的人拉票,就连一些原来工作踏实的人也在拉票,他们担心会吃亏。他们会用各种手段来拉票,比如打电话、发短信,宴请老同事、老战友,还有托人情、请推荐人对自己多多关照等。这些拉票现象就引发了不正当的竞争,造成了社会风气的败坏。

  1. 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过于单一

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选择通常有四种: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这四种分别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这就需要我们根据不同的性质来选择合适的方式。在我国,公开选拔作为考任制的一种方式,拓宽了选人的视野,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并不能通过考试表现出来,成本高,结果也不理想。选任制一般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可以体现民主,但是也可能会提前给“选民”打好招呼,使选举成为过场。聘任制一般用得比较少,只有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业才会实行聘任制。因此,在我国还是以委任制为主,党和政府的干部绝大多数都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的,它是灵活的决策方法,效率高,有利于沟通上下级,重大的缺陷则是不利于发展民主政治,容易受到上级领导意志的影响,不利于贯彻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监督制约问责制度不够严密

在地方党政干部选拔过程中,监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在现在的社会中,可能会出现“走后门”的现象。比如你想要进入某个机关,除了需要自身才能外,还需要关系,这就表明了现在的监督制度还不够严密。也有的说只要上头“看上的人”,包括一些“带病”的人,通常都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提拔上来。跑官要官,千方百计的到处找关系,找门子,希望能找到有权力的,来帮助自己,这就不利于一些埋头苦干的人,他们勤勤恳恳,面对这些人找关系的行为,心里不平衡,所以被迫也会加入到这种“跑官要官”的队伍中去;行贿买官,有的人会以金钱直接作为交易来向个别领导干部买官,有的人会在领导家有什么事情的时候,插上一脚,对领导大搞“感情投资”,也有的人会关注领导的子女,投其所好,希望他能帮自己讲讲好话。[4]

在监督时对下级的监督通常是指导性的监督,往往只能通过《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群众所反映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的意见。有些地方也简化了程序,缩小了选拔干部条件的范围和民意测试的范围,有的民主测评方法过于简单,缺乏定量和详细的标准,使得群众对所需要监督的事项不太清楚,从而不能很好的监督。现在我国党政干部的提名形式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就会导致提名主体责任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主体不清楚,当提名推荐出现失误时就无法准确的追究到某人身上。责任主体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处理,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四)岗位任职资格不够明确

目前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只规定了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基本条件是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司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文化程度,但是对不同部门,不同领导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在选拔干部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并且选拔的干部是否符合岗位和职位的要求,这就要凭借领导的智慧和经验去掌握,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这也是造成目前党政干部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迁就照顾、带病提拔等弊端产生并蔓延的主要原因之一。[5]选人用人标准不严格;选人用人步骤不规范,包括简化步骤、颠倒步骤、虚化步骤;选人用人规律履行不果断。

三、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产生问题的原因

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之所以产生以上的突出问题,是受环境、干部选拔工作自身等因素的影响。

(一)环境因素

1.传统文化中消极思想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此期间经历了很漫长的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通常是自给自足,论资排辈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使他们缺少民主、法律和公平竞争的意识。在传统思想中,包括了对“官”的种种观点和认识,主要表现在:第一,“官本位”思想,以“官”的利益和意志为基本起点和终点的是公共权力的运行,严格的等级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绝对控制,下级对上级密切追随。第二,“学而优则仕”、“唯官是才”的思想,这些思想使得人们对官职存在崇拜,一般来说,评价一个人是否有才能,能干,不是看他在实际工作中有怎样的成绩,而是关键在于看他在岗位中担任哪个职务,在哪个级别,这个思想就是告诉人们坐上官才算是有能力的,而且把职位的高低等同于能力的高低。第三,儒家的人治思想和封建专制思想,高度集中的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都是这种传统思想的产物,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会产生在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暗箱操作,裙带关系,从上到下任命制等。

2 .政治体制的影响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向坚持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同一,这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前进道路。在此道路上,经济体制的改革还是相对滞后的,这就使得政治体制改革的道路还是很漫长的。

坚持党的领导决定了要坚持党管干部,而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需要在新的时期内改革党管干部的方法,然而对党管干部的方法则需要作进一步的探索,这就影响了政治体制改革。从而影响了地方党政干部的选拔。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保障人民的权利,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式来实现。但是尽管如此,还是会有一些问题,是由目前人民的参与意识不强以及素养不够所导致的,他们不会很自主地去监督党政干部选拔的过程,他们会觉得这个跟自己很遥远,不关自己的事,对这个也提不出兴趣,不去关心。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从而影响了政治体制的改革。

依法治国就要求做任何事情都按照法律去做,以所制定的的法律为准则,但由于我国还处在法治国家建设的初级阶段,人治的因素还占有很大的空间,对政府和官员的信任导致人治,忽视了法治,没建立起规范性的制约机制,这就不利于政治体制改革。

(二)党政干部选拔工作自身的因素

1.党政干部公开选拔制度不完备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政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而且缺乏相应的措施,更加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定,很多事情的处理都是凭借着经验。在党和政府的干部选拔制度的建设过程中,虽然逐步形成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但这些规定不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而且本身并不是很完善、很具体,如人员的要求,监督的形式和方法等。公开选拔干部制度不是很科学。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真正的做到公开选拔,也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公开选拔测试内容和形式相对固定,以导致部分干部把更多的心思用于备考,以至于忽视了道德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2 .党政干部选拔权力配置不尽合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的,这就意味着实行这一体制必须维护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党政干部的选拔工作肯定是多数人的事,不可能是少数几个人的事情,它必须要坚持群众的路线,在民主参与、平等竞争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然后录取,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干部选拔制度仍停留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阶段,从属于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

3 .党政干部竞争机制不够完善

选拔任用中会有人才的竞争,人才是社会中的重要的资源,所以要完善竞争机制,但现在的党政干部的竞争机制并不完善。

第一,党政干部领导产生的范围一般都局限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所以这些以外的一些优秀人才难以进入到推荐,干部的择优选拔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所以无法保证能够选出满足职位的优秀人才,可能会使一些单位人才积压,而一些单位人才短缺,这样就可能会是人才资源的严重浪费。

第二,目前出现的民主推荐,都缺乏对职位职责的准确思考,所以在人才推荐时就会出现职位职责的明确性与统一性、推荐人才掌握标准产生差异性的矛盾,从而会使由推荐产生出的人才与职位职责要求出现的有一定的差距,无法真正的做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在现在,一般都认为,干部能上不能上,这个难题始终没有真正得到突破。这个抑制住了党政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这导致了干部队伍的老化,出现了论资排辈,产生了腐败的现象,从而不能合理的满足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整个干部队伍缺乏了活力。[6]

4 .党政干部的职位分类不科学

党政干部制度的出发点是职位分类,没有科学的职位分类就没有科学的管理。完善好职位分类制度,有利于地方党政干部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高效能的党政干部管理体制。职位分类不科学能造成党政干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正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得以存在的因素。所以说职位分类是否科学对干部的选拔存在很大的影响。

四,完善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的对策

当前,对地方党政干部选拔制度的改革、创新已是当务之急,干部选拔制度改革既要构建完整的制度体系,又要抓住关键的环节,与此同时要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以求取得很大的进展。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体系,使之更加科学、规范

标准体系是不同的年龄,职务,高级干部的细化,从而制定出一套选拔任用的标准。干部选拔都要依据这些标准执行,这样可以使地方党政干部的选拔更加的科学、更加的规范。

任用方式,一是对提名者的责任和权力的科学定义,可以用来规范干部任用提名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提名的质量;二是完善民主的推荐制度,俗话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作为一个集体,他们所做出的评价能更加的反映党政干部的真实情况。所以,民主推荐的权利重心正逐渐转向到人民群众中去。民主推荐的措施更加的“亲民”,民主推荐的方法更加的科学。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公选力度,以此来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监督,可以畅通选人用人的渠道,贯彻任人唯贤、因才施用的原则。

(二)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机制

干部选拔机制一般包括选拔任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干部素能测评机制,选拔问责机制。

建立完善干部选拔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是指地方党政干部选拔的全过程要在阳光下进行的,在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下进行。不做一点儿隐瞒,使群众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适当范围让媒体第一时间内发布。要使群众清楚的知道空缺的职位,所需资格,选人的程序和方法,测评的方法和结果等,把这些都公开。

健全干部素能测评机制。素能就是素质和能力,测评干部的素能可以建立动态差异化的测试题库,多元化的测评模式,并适当的引入竞争性的测评机制,可以根据岗位的一些特性来进行评估,从全方位的角度来对选人对象进行测评考核,这样就可以保证选出对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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