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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慢行交通夜间视觉环境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5 08:04  

1.目的及意义

1.1目的与意义

慢行交通是相对于快速交通而言,又称非机动化交通,是以速度为4~7km/h的步行和时速20km以下的非机动车为载体的出行方式。由于大多数城市的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慢行交通的主体一般就是自行车和步行。

慢行交通在城市交通中主要承担短距离出行,是居民的重要换乘根据,是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交通拥堵的有效途径。这一低碳环保的交通出行方式也能够减少大气污染、降低能源消耗,推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此外,城市慢行交通更是城市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与人、面对面身心交流、释放紧张生活压力、感受城市精彩生活的重要活动载体。

安全是城市交通中的重要原则,在进行交通规划时应确保交通系统安全性。目前,城市的交通环境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共同存在。在这种交通环境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受到的损害要比机动车受到的损害大的多。为使城市居民出行安全能得到保障,应把慢行交通作为重点保护的对象。

近年来夜间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由于夜间视线不好等因素,造成了夜间道路交通事故危害性 、破坏性极大,死亡率极高,夜间安全行车十分重要。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一是驾驶员主观上的原因;二是客观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受光线的影响,光线差使驾驶员对道路上的事物认识不清、判断不准,出现情况驾驶员往往采取措施为时已晚。预防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对策是需要驾驶员加强自身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也需要道路变速管理部门强化宣传和加大执法与整治工作,确保夜间安全行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相关数据表明,在能见度较低的环境中,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伤亡人数会显著增加,增加的幅度平均达到13.3%,此外在能见度偏低的环境中,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样会远远高于正常能见度,慢行交通的移动主体属于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在夜间视线不好的背景下比白天更容易遭到损害,不仅仅需要依靠机动车驾驶员的自觉性和机动车的性能还需要从慢行交通本身的设施来进行改善和研究。而目前国内对于慢行交通的设施研究远不如对于快行交通的设施研究,所以立足于保障夜间慢性交通设施的研究有很大的可研究空间。

1.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内:由于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日益完善,小汽车呈现“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的现象,大量城市道路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小汽车出行质量的下降、交通拥堵问题的加剧以及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使以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为主要构成的慢行交通越来越受到关注。尽管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出台了发展慢行交通系统的政策、办法,以北京、杭州、太原等为代表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发展也已经取得了不错成绩,但是我国的慢行交通系统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够等诸多问题。总体上看,慢行交通在我国城市交通发展领域仍处于弱势地位。

国外: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率先经历了从传统慢行交通时代进入汽车盛行的机动化时代,再由机动化时代回归慢行交通时代的过程,实现了慢行交通的复兴。总结和分析国外发展慢行交通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推进我国慢行交通的复兴和发展。

肖彤针对成都市独特的城市道路系统,根据安全等规划目标以及慢行交通网络的规划原则,提出了包括慢行宽度保障、二次过街和慢行接驳设置在内的慢行交通规划内容,并由此初步探索出了一套成都市慢行交通评价指标的体系,如步行和自行车网络连接度、过街设施合理性、无障碍设施合理性、休憩设施合理性等指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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