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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乌坎事件”谈群体性事件政府应对策略文献综述

 2020-04-13 01:04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频繁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2011年在广东发生的乌坎事件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在这一事件的演变过程中,政府的应对措施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思考。因此,政府必须正确认识社会群体事件的特征,通过对其分析,找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策略,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一、社会群体事件的涵义

目前,对群体性事件的含义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威性的界定。有人称之为群体性冲突事件,有人称为群体性治安事件,还有人称为群体性利益表达事件。在田慧的《论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和对策》中写到:”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由部分群众参与并形成有一定组织和目的的集体上访、集会、请愿、罢工罢课,甚至械斗、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群众闹事,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行动”。张可创的《群体事件的社会心理分析及应对策略》也提到:”为满足某种需要,以群体参与为特征,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等手段,扰乱和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极端行为。”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社会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非政治性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乌坎事件的简介及产生原因

2011年9月21日三四千人手持横幅前往开发地块、村内存在土地争议的企业、村委会以及市政府游行请愿,一度封堵公路,当天政府没有表态。9月22日,部分村民组织阻挠、打砸进村维持秩序的民警和警车,6辆警车被砸坏。汕尾派出工作组到陆丰督导,陆丰市、东海镇组成工作组进村做工作、回应诉求、维持秩序。9月23日,乌坎村内恢复了正常秩序。11月中旬,在工作组正在调查、解决诉求过程中,少数村民在互联网上贴出《”乌坎村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计划组织村民于11月21日游行上访,并请中外记者报道》的帖子,致使事件出现反复。11月21日,又有400名左右的乌坎村民聚集到陆丰市政府门口非正常上访,打出”打倒贪官””还我耕地”等标语。至11时26分,上访村民自行离去。当天下午及第二天,在组织者策划下,发生几次数百人在村内聚集活动。11月24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至11月26日,村里的白布标语、大幅宣传画已自行拆除。事态得到平息。

12月9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陆丰市处臵”9.21”事件作情况通报。公安部门已经抓获”9.21”事件中打砸为首分子庄烈宏、曾昭亮、薛锦波等人,并将继续追捕事件其余犯罪在逃人员,加紧推进取缔非法组织的工作。发布会称”有境外势力对今次事件推波助澜”。12月13日,广东省针对”9.21事件犯罪嫌疑人薛锦波羁押猝死”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积极做好”9.21”犯罪嫌疑人羁押猝死后续工作。12月20日,由中纪委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带队的省工作组进驻汕尾陆丰,调查处置乌坎事件,尽快恢复乌坎法治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有关”群众的主要诉求是理的””大多数群众的一些过激行为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党和政府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的讲话极大地加快了乌坎事态平息。12月22日当天下午朱明国深入陆丰乌坎村,走访看望乌坎村群众,更是让公众看到了事件会得到良好解决的希望。2012年1月5日,乌坎村新党支部成立,选举问题得到了有力地解决,进一步恢复乌坎法治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乌坎事件爆发的根本原因就是村民积怨已深的政府土地征收与补偿问题。在汪为进的《试论现阶段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其预防》中写道:”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应基于两大原因: 首先是群众利益被侵害( 主要是经济利益被间接或直接侵害),这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其次是群众的利益诉求受阻( 包括诉求通道不畅或诉求问题没妥善解决),这是酿成群体性事件的关键所在。当两大原因具备后,就可引发群体性事件。”王玲玲的《从”乌坎事件”看农村纠纷的解决》指出,土地问题是引发”乌坎事件”的直接导火索。利益纷争是最根本的原因,土地问题交织着个别利益和公共利益、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偶然性”冲突背后存在着”必然性”动因。

法治观念淡薄、法治不健全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王晓辉的《浅谈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策略与方法》中说道:”人民群众的整体法制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一些偏僻农村地区的教育程度不够,群众受所谓的家规、村规等旧思想支配,遇到矛盾、冲突时不会应用具体的法律法规,而是习惯纠集家族、村寨的人员进行闹事,试图以”法不责众#8217;的教条向政府施加压力,想用非法的手段获取合法利益,由于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进而演变成为群体性事件。”

权力失范、腐败作风的蔓延滋长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胡述宝在《正确治理农村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新农村》中指出,目前农村社会对立情绪的形成有很复杂的原因, 但主要是基层干部自身的问题较多,贪污腐败、官僚主义作风、政策水平不高等。民主管理不规范使农民民主权利丧失,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话语权,无法共享共有社区资源。利益的失衡和长期积压的矛盾冲突无法通过制度化途径在村庄和社区内部得到化解, 就很可能通过群体性事件爆发出来。

三、政府正确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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