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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逃税法律问题研究毕业论文

 2020-02-15 07:02  

摘 要

国家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于税收,然而逃税和避税是任何国家不能杜绝的现象,两者在法律性质上存在着差异。对于国家税收征管来说,不论是逃税行为还是避税行为,其规制都在税收征管体系内,对于这些行为进行事前规制,事后对行为定性,分别予以对应的规制措施。所以笔者将逃税与避税两个行为联系起来,在税收过程当中,有国家的税收立法行为、税收征管行政行为,还有纳税人守法亦或者是违法行为,整体上可看作是一场博弈。

论文主要研究了逃税和避税问题,明晰其行为性质区别,分析其各自行为现象,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说,提出国家防范与治理对策。

研究结果表明:税收涉及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对立,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尤为重要,建立一体化并且公平合理的税收征管体系应是我国税收征管法制所要达到的目标。

本文的特色:将逃税与避税联系起来,论述两者的区别与联系以及各自的法律性质、相关法律制度等问题,从而在国家税收法制的宏观层面提出治理建议。

关键词:逃税;避税;比较;法规;策略

Abstract

The most important fiscal revenue of the country comes from tax, however, tax evasion and tax avoidance can not be eliminated in any country, and they are differences in the legal nature . For the national management of tax collection , whether there is tax evasion or tax avoidance, its regulation is in the n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These behaviors are regulated in advance and distinguished afterwards, and the corresponding regulatory measures are given respectively. Therefore, the author links the two behaviors of tax evasion and tax avoidance. In the process of tax collection management , there are national tax legislation behavior,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as well as taxpayers abide by the law or illegal behavior, as a whole, can be regarded as a game.

The paper mainly studies the problem of tax evasion and tax avoidance, makes clear the difference of two behaviors, and analyzes property of two behaviors, studies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theory. Finally,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trategies of national administrati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tax is related to the opposition between national interests and private interests, and 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find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two.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integrated , fair and reasonabl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should be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by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tax collection in our countr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is paper are as follows: linking tax evasion and tax avoidance, discussing the differences and relations between the two, as well as their legal nature, related legal system and other issues, so as to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macro level of the national tax legal system.

Key Words:tax evasion;tax avoidance;comparison;statute;strategy

目 录

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背景 1

1.2 研究目的 1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1.4 研究内容以及预期目标 2

第2章 逃税与避税界定 3

2.1 逃税 3

2.1.1 逃税概念 3

2.1.2 逃税特征 3

2.2 避税 4

2.2.1 避税概念 4

2.2.2 避税特征 4

2.3 逃税与避税的区别与联系 4

2.3.1 逃税与避税的区别 4

2.3.2 逃税与避税的联系 5

第3章 逃税的概况与分析 7

3.1 阴阳合同 7

3.2 纳税人逃税行为现状介绍与相关法律法规分析 8

3.2.1 哪些属于逃税行为 8

3.2.2 对逃税如何处罚 8

3.3 我国逃税立法进展及其与外国法律法规对比 8

第4章 避税的概况与分析 10

4.1 各种纳税人的避税现状介绍与分析 10

4.2 避税案件及分析 11

4.3 我国避税相关法律法规概况 11

4.4 外国相关法律法规概况以及其与我国比对差异 12

第5章 逃税和避税的立法建议 13

5.1 我国税收征管现状 13

5.2 对于税收征管法制的宏观建议 13

第6章 总结 15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7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崔永元揭发娱乐圈“阴阳合同”逃税事件引起广泛关注,“阴阳合同”这词走向大众视野。笔者上网发现,许多网民此处“逃税”的处罚存在不解,他们认为如此庞大数目的逃税金额应当使得当事人坐牢,而范冰冰被罚款8亿,并无牢狱之灾,公众有一种“富人罚款,穷人坐牢”的错误认识。这说明广大民众对我们有关逃税法律法规尚不知悉。

1.2 研究目的

税款是从纳税人收入中征收,很多人并不情愿将自己所得收入的一部分上交国家,采用各种方式进行逃税或者避税是人类维护个人私利的天性使然,但是行为一旦违法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众所周知,“逃税”是违法的,但与“逃税”相关的概念“避税”从法律上来说并不犯法,所以,“避税”也是我们不可回避的话题。避税的合法性在理论上有诸多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法律体系规制内,寻求避税途径并不犯法。行为的法律性质是逃税与避税最大的区别点。在笔者看来,避税问题比逃税问题更复杂,因为避税的性质在学界争议不一,避税问题也是学术界与实务界共同的难题,就连世界上最发达的美国,也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现有国内外对逃税、避税相关问题的研究大多在于对单方的研究,没有将两者结合起来研究。挪威学者Annette Alstadsater运用多种数据结合,研究了逃税行为随财富的变化规律,国家财富分配的前0.01%,逃避了大约30%的所得税。沈娅莉(2016)研究美国“税收倒置”频发现状,她认为,美国“税收倒置”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高税率,遏制美国企业“税收倒置”行为只能通过降低税率来实现。

有对逃税单方的研究。李传志(2014)认为,逃税与反逃税是一场博弈,他通过博弈分析证明逃税行为会必然存在。王娜(2018)对比中美逃税罪的刑法规制,她认为设置税收犯罪的首要目的在于,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惩罚逃税者是次要目的。因此,中国刑法对逃税罪入罪与追诉标准作出较宽松的规定具有其合理性。

有对避税问题单方面的研究,比如说,翁武耀(2015)对避税概念进行法律分析,他认为避税是纳税人利用法律漏洞与不足而进行的,虽然避税在形式上并不直接违反相关税法规定,但实质上是与税收法律意志和目的相违背的。

1.4 研究内容以及预期目标

笔者认为,逃税与避税是两个相近的概念,将两者联系,更能了解这个概念的性质,法律法规的体系设置。于是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换个角度出发,以期好地思索未来法律法规改革方向和措施。

第2章 逃税与避税界定

2.1逃税

2.1.1逃税概念

逃税是纳税主体采用违法手段逃避或者减轻自身税负的违法行为。其主观心理一般为故意。大致手段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发票、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逃税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在理论界,其法律性质也无可争议。

2.1.2逃税特征

1.从目的来看,逃税人的主要目的在于少缴纳或者不缴纳税款、占有税款。征税要求纳税人将其从所得收入上交国家,征税具有无偿性、强制性的特点,因而很多人难免对纳税具有抗拒心理,甚至有人不惜违反法律,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进行逃税,以期不纳税或者少纳税。归根结底,逃税行为主体进行逃税这一行为最终目的在于获取私利。

2.时间上,一般是发生在纳税义务确定之后,此时已经确定的纳税义务是纳税人不可推脱和转移的法定义务。从这一点来看,便知不同于避税发生的时间节点,即在纳税义务确定之前,纳税人通过纳税规划,规避或者减轻自身纳税义务。从这一角度,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为什么逃税违法,而避税是非违法。另外,也可解释避税比逃税更具隐蔽性。

3.性质上,逃税行为是非法行为。避税行为的性质存在争议,国家对此规制存在模糊处,既有国家税法规制反对的避税行为,也有其容忍的避税行为。但是逃税就是违法性质,无论是何种情况,都不被税法规制所容忍、接受。因而,纳税义务人不应该被逃税的短期利益所迷惑而违反税法及相关规定。反之,一定会收到相应的处罚。

4.结果上,逃税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并且,纳税人非法减轻税负,相对于其他依法纳税主体来说,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同时,也会损害我国税收征管体系的权威性。逃税行为的危害性大,征收税款虽然是以牺牲私人的部分利益为代价,但是税款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保障,税款的流失,财政收入也会不足,那么国家的各项职能不能正常发挥,归根结底损害的是每一个国民的个人利益利益。

2.2避税

2.2.1避税概念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的漏洞、缺陷之下,通过个人或者机构的人为安排、税务筹划,以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可以分为顺法意识避税即“合理节税”和逆法意识避税。简而言之,顺法意识避税与税法的法律意识相一致,其产生的结果不影响或者损害税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也不会影响税收的职能作用[1]。比如说,制酒企业可选择低税率的原料生产酒。逆法意识避税与税法意识和目的是相违背的,它是利用税法的漏洞或者不足,不承担纳税义务或者减轻纳税义务,从而获取非法利益。比如说,母公司与子公司为了减轻税负而进行债务筹划。

2.2.2避税特征

1.非违法性。避税并没有直接违反国家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其是利用税收法制本身的缺陷或者漏洞而规避或者减轻纳税义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可以容忍所有的避税行为,不对避税行为进行规制。另外,正如前文所述,避税可以分为与税法意志相一致的顺法意识避税即合理节税和与税法意志不一致的逆法意识避税。在我国税法立法以及税收实践当中,这两者之间存在模糊处,我国税收规制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当越来越明晰这两者的界限,建立合理公平赋税体系。

2.低风险高收益性。避税并没有直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其违法成本较低,隐蔽性较高,所以风险相对来说也较低,而且避税方式多种,收益可观,特别是对于一些大型企业来说,高收益是避税的最大驱动力,而且在经济活动当中,交易双方共谋进行税务规避筹划,双方皆会从中受益[2]。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所见,逃税案件的数量总体趋势是在减少。中国税收法制逐渐完善,而且监管力度也在提高,逃税违法成本变高,所以更多的企业将目光转向避税。

3.策划性。纳税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途径进行税务筹划,一般会在收入、成本费用等影响税基的税制要素上进行筹划。通常来说,企业的筹划措施有价格筹划、优惠筹划、漏洞筹划、空白筹划等等,在下文中将会进行详细论述。

2.3逃税与避税的区别与联系

2.3.1逃税与避税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显然,逃税行为是违法的,纳税人的应税行为产生了纳税义务,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而是采取隐匿或转移财产、虚开或不开相关发票等行为,这样一般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避税是纳税人在税法的漏洞、缺陷之下,通过个人或者机构的人为安排、税务筹划,来达到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目的。不论是与税法意识相一致、不影响或者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的顺法意识避税,还是与税法的法律意识相对立的逆法意识避税,都在形式上并不直接违反税法。

2.行为的时间节点不同。逃税行为具有事后性,一般是发生在纳税义务确定之后,此时已经确定的纳税义务是纳税人不可推脱和转移的法定义务。所以,逃税是对已发生的应税行为产生的纳税法律义务的否定;避税行为具有事前性,一般发生在应税行为的进行过程中,对税务进行一定的筹划安排,从而达到规避或者减轻自身税负的目的,这也是避税比逃税更具隐蔽性的原因之一[3]

3.适用的法律不同。逃税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而避税则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税收法律法规;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大量外资企业引入中国,根据经济形势变化,我国颁布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确立了独立企业交易原则,首次引人了转让定价税制。由此可见,我国避税相关法律法规是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开始建立起来的。

4.行为主体不同,逃税的主体一般是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避税的主体一般是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我国的反避税立法借鉴外国经验,起初也是针对于外资企业,而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一般来说,企业避税的获益高,驱动力更大。

2.3.2逃税与避税的联系

逃税与避税虽然具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两者还是具备诸多共同点:

1.目的相同。不管纳税人进行逃税还是避税,都是期望通过采取一定方法或者途径达到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目的。因为国家是从纳税人的所得收入中征收税款,具有无偿性和强制性,因而纳税人出于维护私利的本性不情愿纳税,选择逃税,或选择避税途径,采取各种方式不纳税或者少纳税[4]

2.产生的结果相同。最明显的就是,两者都使得国家税收减少。不论是纳税人进行逃避还是避税,都会使国家税款流失,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另外,纳税主体的逃税和避税行为会造成纳税不公,损害税法权威,影响税收职能。所以我国税法对这两种行为都需要进行规制,以维护国家机制运转,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

3.税制环境相同。税制环境是指影响或决定税收制度产生、税制运行及其成效的外部因素的总和。税收环境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纳税法律意识、国家税收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社会经济当前发展状况、政府及各部门对税收征管的配合情况、政府税收执法水平、纳税人税负程度等。无论是针对于逃税行为还是避税行为的税收征管,都是在同一税收法律环境和同一税收征管环境下进行的。

4.两者的可转化性。随着国家税收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及经济活动当中形势变化,逃税行为可能转变为避税行为,避税行为也可能会转化为逃税行为。另外,从国际视角来看,每个国家有着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形式,不同国家可能会对于相同的经济活动行为采取的评判标准不同,因而,跨国企业在一个国家非法的逃税行为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是合法的避税行为。

总之,虽然逃税与避税存在诸多差别,但是正如上面谈到两者的联系性,逃税与避税都在一国的税制环境之下,而且,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法规和经济活动的变化,逃税与避税两种行为具有一定的可转换性。一个国家的税收规制既针对逃税,也针对避税。所以说,无论是对于国家税收规制,还是对于纳税人依法纳税,逃税与避税都是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所以,笔者想将这两个行为放在一块研究,既可较为全面了解国家税收法制,也可在此基础上更好地提出防范与治理的建议与对策。

第3章 逃税的概况与分析

3.1阴阳合同

当下,最为引发公众关注的逃税行为便是利用“阴阳合同”逃税。崔永元曝光演艺圈“阴阳合同”之后,“阴阳合同”这词走入大众视野,有些明星签订“阴阳合同”获取天价报酬而不纳税。“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表面上签订一份金额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实际私下签订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约定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就是为了达到减轻自身税负的目的。要认定纳税人存在逃税行为,需要证明这两项内容:一要证明纳税人是否实际取得合同约定的收入;二要确认所逃税款是否由纳税人负担,因为有些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是税后报酬,这种情况下,应纳税款是由报酬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纳税人实际上不承担税负。

其实,“阴阳合同”不仅存在于演艺圈,在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承包等领域的合同上,也都存在这个问题。以下以建筑阴阳合同为例,详细阐述其背后的原理、性质以及法律处理对策。

建设工程合同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针对于这一复杂关系和因素,规范建筑市场,法律提倡该类合同的签订采用招标、投标形式进行。合同各方会基于各种利益考虑,一般为了实现交易目的,同时也是为了规避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了价款存在明显差别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进行登记、备案等公示,该份合同仅用于登记、备案,而不会实际履行。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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