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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研究毕业论文

 2021-03-10 11:03  

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已有了20多年历史了,但其发展程度却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匹配,究其原因是合作社中存在严重的机会主义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对社员激励机制,二是对社员和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两种机制的结合不仅对社员的机会主义行为有防范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合作社经营者对社员利益的侵害行为,更好地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本文在此主要分析对合作社社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包括机会主义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以及约束机制,以达到约束社员机会主义行为的目的。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机会主义行为 约束机制

Abstract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have been in China for more than 20 years, but their degree of development has not matched with the degre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The reason is serious commission - agent problem. To solve this problem, mainly from two aspects, one is to improve the incentive mechanism for the members, the second is the members and operators of the restraint mechanism. The combination of the two mechanisms not only to the members of the opportunistic behavior has a preventive effect, but also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constraints of the cooperative operators on the interests of members of the violations, to better achieve the common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This article mainly analyzes the opportunistic behavior of cooperatives, including the form of opportunism, the causes of formation and the restraint mechanism, so as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restricting the opportunistic behavior of the members.

Key words: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opportunistic behavioral;restraint mechanism

目 录

一、导言 1

1、选题背景 1

2、研究目的及意义 1

2.1研究目的 1

2.2研究意义 2

3、相关概念界定 2

3.1农民专业合作社 2

3.2机会主义 2

3.3搭便车 3

4、前提假定与研究方法 3

4.1前提假定 3

4.2农户的有限理性 3

4.3合作社中我国农民的人性假设 3

4.4研究方法 4

5、国内外研究现状 4

5.1国内文献综述 4

5.2国外文献综述 5

5.3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5

二、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及其约束机制 6

1、机会主义 6

1.1机会主义的表现 6

1.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会主义行为 6

1.3机会主义产生的原因 7

1.4机会主义导致的后果 9

2、机会主义行为的制约措施 10

三、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6

一、导言

1、选题背景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由于市场经济的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小农经济下的粗放式农业已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

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农业的家庭经营模式,将从事同类农业从生产的家庭组织起来统一规划和管理,进行规模经营。一方面,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信息服务,包括技术信息、市场信息、销售推广等,优化生产过程,潜移默化地改变农户的小农心理。另一方面,合作社在具有一定规模后,除了被动地收购农产品,还主动可以组织一部分农民进行统一生产,规范生产环节、要求产品质量、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形成自己的农业品牌,这样农户就通过合作社联结成一个整体,共同面对和抵御市场风险,这对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有重大作用。

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却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导致合作社发展缓慢,生存能力较弱。如农民合作社规模较小,难以实现专业化分工;合作社发展程度较低,内部运行混乱;政府对合作社支持不足,资金和专业人才缺乏等。其中,制约合作社发展最根本的因素是来自于合作社自身,即合作社运行的混乱,而导致合作社运行混乱的直接原因则是合作的机会主义行为。

因此本文围绕社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展开研究,包括机会主义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以及约束机制,以达到约束社员机会主义行为的目的。

2、研究目的及意义

2.1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揭示农民在合作社运行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包括其产生的原因、表现、导致的不良后果以及约束机制,达到引导农民经济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的目的。

2.2研究意义

首先,从农民的行为对合作社的影响入手,找到农民与合作社相互影响的因素,进而改进合作社的组织制度,引导和规范社员行为。如完善内外部监督制度,为成员提供正面和负面的选择性激励,规范社员的生产和交易行为,减少其的机会主义行为,

其次,一定程度上降低社员的信任危机,提高社员的合作意识,让合作社成为一个联系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使社员积极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潜力。

第三,可以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合作社发展的根基要立足于广大社员,将合作社的利益放在首位,公平分配,而不是偏重于管理者或者是生产大户。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该政策对合作社的发展是否有指导性作用,并且为合作社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政策支持,而非过多地干预生产资料的分配。

3、相关概念界定

3.1农民专业合作社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这个定义指明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合作社概念上的规定,二是从服务对象上对合作社的定义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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