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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及再分配效应分析毕业论文

 2020-03-19 12:03  

摘 要

税率的累进性和平均税率决定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本文基于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的计量模型,运用1995-2011年城镇居民分组数据计算税前收入与税后收入基尼系数,并在此基础上估算得到再分配效应指数、累进性指数、纵向公平效应指数和平均税率等指标。通过对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及其再分配效应实证分析发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收入基尼系数大于税后收入基尼系数,这说明个人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但总体而言,收入规模和平均税率等较低,收入分配效应和累进性仍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率;再分配效应;基尼系数

Abstract

The progressivity and average tax rate determine the income redistribution effect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redistribution effect measurement model, using urban residents grouped data from 1995 to 2011 calculated pre-tax income and after-tax income Gini coefficient, the estimation for redistribution effect index, the index of progressive, longitudinal fair effect index and average tax rate and so on can be made on the basis of Gini coefficients. Based on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rate setting and redistribution effect empirical analysis, it can be found that China's individual income tax of pre-tax income Gini coefficient is lager than after-tax income Gini coefficient which means that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regulating income distribution, but overall, the scale of the income and average income tax rate are relatively low, indicating that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effect and progressive remain to be further strengthened.

Key Words:personal income tax rate;redistribution effect;Gini coefficient

目 录

摘 要 I

第1章 引言 4

1.1研究意义、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4

1.1.1 研究意义 4

1.1.2 研究目的 5

1.1.3 研究思路 5

1.2个人所得税定义及功能 5

1.3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介绍 6

1.3.1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情况介绍 6

1.3.2 我国个人所得税演进与现状 7

第2章 文献综述 10

2.1国外文献综述 10

2.2国内文献综述 11

第3章 数据实证分析 13

3.1指标说明 13

3.1.1 个人所得税累进性及平均税率 13

3.1.2 基尼系数 13

3.1.3 MT指数 14

3.1.4 K指数 14

3.2数据说明 15

3.2.1 个人所得税纳税对象说明 15

3.2.2 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说明 16

3.2.3 数据来源及处理说明 18

第4章 经验研究结果分析 19

4.1平均税率实证结果分析 19

4.2衡量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指标分析 20

4.3 Kakwani对收入分配效应的再分解分析 22

第5章 结论 25

5.1 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 25

5.2 政策建议 25

参考文献 27

致 谢 29

第1章 引言

在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句“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人们的关注都聚焦到个税改革上,这恰恰说明我国个税税制等各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与国民生活、福利等紧密相关。在即将开展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适当提高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税负,这样有利于改善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并进一步改善收入不平等问题。

1.1研究意义、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1.1.1 研究意义

第一,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和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研究,能够拓展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的理论与研究。我国将收入分配分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大类,个人所得税能够对收入再分配的过程起到调节作用。国际上,对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研究已有悠久的历史,且研究内容比国内的研究更加清晰、详尽,目前国内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研究方法大多是借鉴自国外的研究方法。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发展速度极快,提倡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但是,当前贫富收入差距在不断地扩大,这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缩小收入差距、调节收入分配尚未起到正向积极的影响作用,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职能和调节经济的职能未能明显体现出来,因此应该提高对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关注。当前我国在个税方面的研究大多参考国外的研究方法,在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方面创新的研究方法较少,因此,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和再分配效应进行研究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完善我国在这一方面研究的欠缺之处。

第二,研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置及再分配效应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了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但在我国,城乡差别大,收入不平衡等现象依旧存在,社会的贫富差距依然难以调节。因此,对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研究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重点课题,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也是政府相关部门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是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个人所得税不仅能够为我国公共财政收入提供稳定的来源,同时,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收入不平等的情况,这样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相对欠缺基于经济和政治政策为基础的理论模型,以往的收入分配调节主要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直接调控,在未来个人所得税的持续发展中,我国可以进一步思考如何从不同的角度对收入再分配进行有效的调节。

1.1.2 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目的在于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的实际效果,以及分析、衡量个人所得税税率及累进性在收入再分配效应中起到的作用。通过对1995—2011年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的相关数据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进行分析与学习,对平均税率、MT指数、K指数等指标进行实证分析,最后结合数据与理论的分析结论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1.1.3 研究思路

首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平均税率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再运用《中国价格及城镇居民收支调查》、《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里的数据对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效应进行实证分析,测算了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和税收集中度对再分配效应的影响。其次,进一步地对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效应进行分解,将其分解为累进性效应和平均税率效应,分析两种效应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的不同影响。最后,在计算分析的基础上,给出相应的结论和政策建议。

1.2个人所得税定义及功能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是政府通过税收对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共计十一个项目。一般来说,税收的功能具有内在性、客观性和稳定性三大特点,税收的基本功能包括组织财政收入功能、收入分配功能、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功能。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种,其基本功能与税收的基本功能一致。

第一,个人所得税的组织财政收入功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所获取的各项所得为征收对象,只要有所得就可以对其征税,税收来源广泛,因此征收个人所得税能够保证政府拥有稳定的税收收入。

第二,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功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危及社会公平性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这将会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同时会造成社会矛盾加剧。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功能主要体现在征收累进税:在累进税率下,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会不断地提高,因此低收入者按低税率进行征税,高收入者则按高税率进行征税。这样的税率制度有助于改变个人收入分配结构,从而减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改善社会公平。

第三,个人所得税的经济调节功能。从微观的角度上来看,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税,有助于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从而会对公民个人在劳动和休闲、储蓄、消费和投资的选择上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宏观的角度上看,个人所得税具有稳定经济的作用,具自动稳定器功能,在经济萧条或繁荣时期,通过制定并采取与经济风向反向的税收政策,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和扣除标准,实行减税或增税的政策,从而使经济走出萧条或抑制经济的过度繁荣,以保持经济的稳定。

1.3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介绍

1.3.1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情况介绍

个人所得税已经拥有两百多年的发展历史,1799年,英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当前已成为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已经在多数发达国家成为最重要的税种,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约为30%。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应想要更有效地实现其收入再分配功能,不仅要对本国个税现状有清楚的了解,同时要也要了解国际上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水平,并且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更成熟的税收经验。

美国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税收制度,在此前提下,美国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近50%,总体上,实现了较好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减小收入差距、改善收入公平的程度可达5%左右。美国联邦政府税收收入中占最大的比重的税种是个人收入税(即对家庭或个人一年所得和增值收入征税),个人收入税和工薪税(即对员工的工资薪金征税)共同占据了美国总税收的三分之二。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绝对地位为个人所得税在发挥调节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美国特有的劳动所得税抵免政策(EITC,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对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起到了积极的影响。EITC制度相当于一种收入补贴,即对有工作但收入水平低于平均收入水平的人群实行的工薪所得税税收信贷,简单的说,即工资所得税抵免。因为有这项政策,低收入人群得以更好地进行收入再分配,同时也能够刺激低收入人群积极就业,从而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从国际角度,对个人所得税税制的不同方面进行比较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水平及现状。

首先,对个人所得税的类型进行比较。根据税制特点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以及分类综合所得税(即混合所得税)。在世界范围内,主要实施的是综合所得税制。目前,北美洲和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国家与地区实行的是综合税制;在欧洲,除了英国和葡萄牙采用的是混合所得税制外,其他国家均采用综合税制;在亚洲,除阿拉伯、也门、黎巴嫩、约旦实行分类税制外,大部分国家实行的都是综合税制;在非洲,仅苏丹采取了分类税制。在我国,大陆、台湾和香港个人所得税类型各不相同:大陆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纳税人不同来源的收入所得要按不同税率分别进行征收,承担的税负也有相对应的区别;台湾地区采取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把个人所得分为九类;而香港地区采用的是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税基范围较小。

其次,各国费用扣除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与免征额和减免项目是密切相关的,一般有三种扣除方式:一是成本费用扣除。英国对此是非常严格的,规定利息支出在限额之内;美国则更加宽松,根据业务费用进行区分,允许扣除部分业务费用,如慈善捐赠、意外损失和利息等。二是个人免税部分的扣除,这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对基本消费的简单再生产部分。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医疗费用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列支的;爱尔兰对教育支出部分实行全额扣除。三是家庭生计扣除,这种费用扣除方法源自法国,主要考虑纳税家庭的结构、婚姻状况及子女状况等因素。例如,荷兰允许扣除赡养费和补贴困难亲戚的费用。

此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运用也存在许多差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包括申报法、测定法、课源法和估计法四大类。在世界各国的具体征收过程中,基本上是综合使用四种方法,但侧重各有不同。申报法分为家庭制、个人制两种,中国大陆、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选择以个人作为申报单位,另外,美国和加拿大在采用申报法时,一般会抽取2%-5%的申报表进行严格审查。测定法,即根据纳税人的外在表现推定其个人所得并按税率进行征收,例如美国实施了实质性停留测定法,即在美国境内停留一定时间的外国自然人被认定为美国公民同时具有了纳税的义务。课源法即为从收入来源进行课税,英国在采用此方法时实行累计扣缴法,而美国则实行非累计扣缴法。

1.3.2 我国个人所得税演进与现状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的历史较短,最早在1980年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定为800元,按当时的收入水平,大部分中国公民未能达到此标准,因此此时个人所得税仅对外籍个人征收。随后在1986年9月,随着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国公民的收入水平已经逐步提升,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我国公民的个人收入开始进行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在1993年,第八届人大常委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修正案,规定不分国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所得来源于中国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直到1994年我国实施全面税制改革,三税合一,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个人所得税,从税率、费用扣除等方面进行完善,统一税法、简化税制,最终,正式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随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多次变动和完善,自1999年10月起对个人储蓄存款开始征收利息税;自2006年1月起,将免征额提高到每月1600元;从2008年3月1日起,免征额又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在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最新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原来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累进级次由原9级减少到了7级,并相应地适当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级距和税率。由以上个人所得税发展历史可以看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主要体现在免征额上,针对税率的调整仅在2011年才有所体现。但值得注意的是,税率是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合理调整税率能使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国民收入水平同样随之不断增长,但与此同时,在资源配置不能无限扩大的情形下,经济增长的分享效应将会逐渐减弱。在没有良好、有效的制度条件下,根据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富人有更强的能力来获得更大的资源配置份额,从而导致其收入和财富能够不断地累积,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随之不断被拉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等问题的出现体现出“一部分先富裕起来”存在弊病,需要国家利用各种积极的措施和政策加以调节。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可以得出,在2012年的城镇人口中,最高收入户的年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户的7.59倍,而在1995年时,这一数据仅为3.78,可见收入差距在不断地扩大。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有效工具之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理论上来说,个人所得税是最具收入调节功能的税种。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调控体系中占据着一定的核心地位,它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或所得而征收的税,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最主要的税收来源,城镇居民中的工薪阶层是个人所得税最广泛的纳税主体,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城镇居民的收入再分配效应。此外,税率是税收制度设计中最重要、最敏感的核心要素,它直接关系着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设置就显得极为重要,由于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使得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功能方面起到更关键的作用,可以说个人所得税再分配功能的有效发挥是取决于税率制度的累进程度和平均税率。

从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来看,总的趋势是降低边际税率和减少税率级别,从而简化并优化个人所得税税制。反观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普遍认为边际税率过高,级次过多,税率改革的目标在于能够结合实际国情,设计出既符合效率原则又符合公平原则的税率。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形式多,税率档次多,且对不同的所得有不同的最高边际税率,有失公平。自2011年9月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由原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对第一级次的低收入者税率由原来的5%下调为3% ,原工薪所得税级距过密、级次较多的问题得以改善,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由于工资薪金所得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最主要的税收来源,因此确定工薪所得的税率是分类与综合模式下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可以结合工薪阶层纳税人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分析。

第2章 文献综述

2.1国外文献综述

首先,针对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设置,不同的理论学说存在不同的看法,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政策倾向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古典经济理论代表人物David Ricardo认为:采用比例税率进行课税相比于其他方法会更有效率;德国经济学家Wagner则认为采用累进税率更有利于实现调节收入分配、减小贫富差距的社会实际需要;线性所得税理论的代表人物Stern的主要观点则是:相关部门不一定非要在课税的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取舍,因为政府可以确定一个最有的固定比例边际税率,税率将按照这种固定的边际税率呈线性增长。在这种最优所得税理论之下,政府可以在实现累进性的同时兼顾财政收入和 社会劳动供给量等多方面的问题。

国外关于税收再分配效应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历史悠久,国外学者研究较多的是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和基尼系数。Pigou(1928)最先用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的累进性来衡量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程度[1],之后在Pigou的研究基础之上,Slitor(1948)用有效税率累进性来分析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程度[2]。在此之后, Musgrave和Thin(1948)利用洛伦兹曲线以及从中计算得到的税前基尼系数和税后基尼系数之差MT指数来衡量一国税制的累进性,MT指数反映的累进性与多个因素相关联,这样定义的有效累进性与整体的税负水平也有关,所以在采用高税率水平时,政府仍可以保持平均税率累进性不变的同时提高有效的累进性 [3]。随着时问的推移,MT指数已经更广泛被人们用于测量税收再分配效应,而不是最初的累进性。Kakwani(1977)在前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一种衡量个税累进性的指标,称为K指数,对纳税额集中度和税前收入基尼系数进行度量,同时,Kakwani在其研究中分别计算比较了世界各国1964—1970年整个税收体系税前和税后基尼系数,并将税前、税后基尼系数的差值分解为不同的因素,分别研究了各个因素对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的影响,得出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主要取决于累进性和平均税率,累进性越强,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越强,越利于实现社会公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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