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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网 > 文献综述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正文

论互联网金融对证券行业的影响文献综述

 2020-05-18 09:05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一系列战略性技术从趋势走向主流应用,互联网从一种技术演变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环境,信息技术让互联网无处不在。

在沟通无限制的互联网世界里,人们希望以开放、聚合、互联、智能的方式自组其需要的金融服务环境,便捷、快速的获取针对自己个性化金融产品,享受全天候服务。

在这中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

[1]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其存在的意义、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以及对金融稳定甚至对货币政策等的影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学界对此亦众说纷纭。

有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将带来”颠覆性”的冲击将彻底改变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而有研究指出,目前中国所谓互联网金融业务更多是一种辅助性、补充性的金融业务,而涉及的实质性和主体性业务较少。

互联网金融本质还是金融契约,不是新金融,而只是金融销售渠道、金融获取渠道上的创新。

二、证券行业互联网金融化 谭玥[2]在证券公司的互联网金融化趋势分析中分析了我国传统证券行业的现状以及传金融互联网化的趋势与转型分析,认为传统金融行业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应重视客户体验以及成本,并提出应将金融产品细分、金融专一化并且加快完善市场环境的建议互联网金融对传统证券行业虽然具有一定冲击但同时也是我国传统证券行业一次更好发展的机遇。

刘宪权[3]2015)在分析互联网金融时代证券犯罪刑法规制时,认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证券犯罪严重阻碍了市场信息效率,并对投资者资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故而亟需针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证券犯罪的特征与趋势,以信息效率保障为导向建构刑法保护体系。

从刑法保护原则、刑法规制核心措施、司法规则等三个维度切入,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创新与证券市场深化改革提供刑法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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