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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网 > 文献综述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正文

特朗普时代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困局及原因文献综述

 2020-04-20 01:04  

1.目的及意义


跨国并购能够极大地加快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进程,实现国民经济的更高层次发展。通过跨国并购,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转移到国内,从而带动国内资源更加科学地配置,促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加快国内经济结构升级。

然而,跨国并购通常面临着多样化的风险,而目标国家所面临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则是被高度关切的风险之一。国家安全是大多数国家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重点监控对象。掌握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发达国家通常面临资本相对短缺的困境,而资本相对充裕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先进技术和经验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面临来自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资本,发达国家通常会保持不同程度的戒备。因此,发达国家的一系列国家安全审查措施便应运而生。这一过程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所主导的跨国并购增加了非常大的不确定性。诸如华为被禁入美国市场、中国铝业收购力拓失败、平安投资富通致其破产、以及本文即将分析的蚂蚁金服收购失败案例,都不同程度地体现着国家安全审查对跨国并购的关键影响力,这也使国家安全审查成为了后续收购中必须加以关注和解决的关键问题。因此,研究国家安全审查问题对于降低跨国并购风险、加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研究现状方面,针对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国内外许多学者均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王银凤(2006)指出,美国对外资并购主要实施国民待遇原则,但在反托拉斯发上对外资并购申报规定了四种豁免,同时在国家安全法上要求外资接受CFIUS安全检查,并在产业政策法上要求接受双重审查。因此,我国对外投资应坚持国民待遇原则、依法监管和对等原则,并对国家安全法进行完善。

吴汉洪(2013)通过对CFIUS的剖析,系统分析了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背景、立法沿革和审查机制,在分析CFIUS审批交易案件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目前CFIUS的审查特点,并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中应对国家安全审查提供了建议。

韩龙(2010)指出,911事件后,美国对国家安全的关注度迅速加强,出台了FNSA和其他一系列条例文件,对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这些变更也使中资进入美国的难度无形中被提升。

谢一伟(2014)则针对近二十年来中企收购美国公司失败的几宗经典案例如鞍钢集团收购美国钢铁发展公司等进行了政治因素分析,得出:中国企业赴美并购时,必须要关注自身企业性质及目标企业的行业特征。诸如意图收购美方能源资源类企业的中国国企收购案例,美国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会对这些政府控制下企业产生高度的敏感性,这无疑会对跨国并购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需要我们警惕并加以预防。

综上所述,当前主流学者对于美国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对我国赴美跨国并购影响的分析,大多侧重于美方审查机制本身、中美政治因素及重大事件的影响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已不满足于瞬息万变的中美双方发展态势。尤其是自2016年特朗普就任新一届美国总统以来,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因此,中企对美跨国并购所面临的美国国家安全审查风险,需要在新形势、新局面下进行全新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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