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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网 > 文献综述 > 管理学类 > 公共事业管理 > 正文

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的构建文献综述

 2020-05-11 11:05  

摘要: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起步晚,发展速度缓慢,其成熟程度远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由于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不成熟的发展机制,如对非营利组织不健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对其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非营利组织在其自律和他律机制上尚有缺失,有较大的空间来完善。明确非营利组织问责的概念、问责的内容以及其自身的权利与责任;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非营利组织的绩效和资质进行评估;非营利组织应向相关受益者公开和透明化自身的运营情况,积极接受监管;健全完善我国的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需要社会、政府、相关受益者甚至国际非营利组织等等的支持与参与;另外,除接受他人的监督外,非营利组织应保持初心,积极进行自身监管,建立起良好的行业间相互监督机制。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政府问责

一、前言

从1999年的”中国母亲”胡曼莉侵吞善款事件到四川汶川地震灾后捐款用处不明问题再到郭美美牵扯出的中国红十字会事件等问题皆因非营利组织管理机制的缺失,导致非营利组织的存在不仅没有造福社会,反而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能量,违背了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关注于特定的或普遍的公众、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初衷。改革开发以来,我国虽然在经济领域的发展突飞猛进,但是民主化进程缓慢,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机制仍然止步不前。为促进社会民主化发展,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不法行为应建立健全相关的问责机制加以规范。目前有众多的国内外学者关注到这一点,积极借鉴国外非营利组织发展管理机制,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力求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有所帮助,明确非营利组织的权利和责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例如国外学者丽莎#9642;乔丹在《非政府组织问责:政治、原则与创新》以及国内学者邓国胜在《构建我国的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中》均有提及政府在非营利组织问责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研究背景和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化、民主化发展程度越来越高,由以前政府独自包揽社会大大小小的事务到社会分工日益的细化,政府对于诸多的社会事务越来越力不从心,不得不放权给社会,在这样的条件促使下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非营利组织,这类组织不以营利性为目的,而是关注与社会上一些特定的群体,从事公益性事业的社会团体组织,范围涵盖了科教文卫体育等诸多领域。政府虽然分权给这类组织,但是由于我国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较为落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也是不尽人意,由于非营利组织的责任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了我国虽有大量的这类组织,却都无法有效的帮助社会进步,甚至将来还成为社会前进的绊脚石。因而加强对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的建设意义十分重大,有利于规范非营利组织运行的秩序,有效弥补”志愿失灵”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以得到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构建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的目的在于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行为,使其能够合法经营,更好的为社会发展和民众的生活服务,督促规范非营利组织合法、合理、有序、高效地完成使命,

三、研究现状

(一)研究中的主要观点及存在的分歧

1、非营利组织问责制概念的不同界定

我认为研究一项课题,首先应清楚该课题的定义。目前为止,国内外对于非营利组织问责制概念的界定尚未统一,但是在众多学者在定义非营利组织问责制时的共同点就是问责的对象是非营利组织,而存在较多争议的是问责主体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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