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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与公司财产开题报告

 2020-05-22 09:0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一、研究背景

公司财产作为公司承担责任的基础对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新《公司法》规定的认缴资本制且认缴出资分期缴纳的期限改由公司的章程自主约定,法律不再做强制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股东的出资在一定时期内处于未缴足状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未缴纳的出资是否构成公司的财产?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和交易相对方的利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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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解决的问题

本课题的研究意图论证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构成公司的财产,这样才能既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同时又利于保护公司的债权人的权益。

二、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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