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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国际化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21 04:04  

1.目的及意义

目的:本选题的目的在于对我国慈善组织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议和对策。

意义: 本文对于慈善组织国际化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本文在树立负责任的国际形象、参与政府对外发展援助、明确权利义务等层面对中国慈善组织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对相关理论的分析,对促进我国慈善组织国际化立法的完善具有一定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在学术界,研究者多从对外援助、经济发展、慈善组织社会责任、环境保护、人道救援等领域阐述中国慈善组织国际化的必要性和意义。

如黄梅波认为,中国对外援助存在援助主体单一、援助方式不灵活、大型基础援助项目无法让基层民众受益、援助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建议应逐渐发挥 NGO(非政府组织的英文缩写)在对外援助中的作用,提升援助的真实性和效率。

吴敖祺通过对国际案例的观察,提出 NGO 外交在环境、人权等议题上已经成功塑造出广受政府和民众认同的社会价值观,NGO 外交之于中国,可以帮助政府进行沟通和交流,澄清误解,督促企业在投资所在国履行相关规则和标准。

邓国胜等从树立负责任的国际形象、参与政府对外发展援助、协助海外中资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三个层面阐述了中国民间组织国际化的背景与意义。

美国学者理查德·D. 罗宾逊(Richard D. Robinson)在其著作《企业国际化导论》一书中提出,国际化的过程就是在产品及生产要素流动性逐渐增大的过程中,企业对市场国际化而不是对某一特定的国家市场所作出的反应。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M. 萨拉蒙在 1994 年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世界正在兴起“全球结社革命”(globalassociational revolution),在全球各个角落,有组织的私人志愿活动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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