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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网 > 文献综述 > 法学类 > 法学 > 正文

从雷文峰事件探析我国托养制度的更张文献综述

 2020-04-21 04:04  

1.目的及意义

1.1研究背景:

2017年广东广东韶关练溪托养中心爆出49天拖出20具死尸的惊天新闻,自闭症少年雷文峰就在其中,这一事件暴露了我国托养制度存在的重大弊端。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中国是世界上拥有残疾人最多的国家,但是由于历史方面的原因,制度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尤其是托养制度起步较晚,各地区发展不平衡,部分功能缺失,使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如何使残疾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调整我国托养法律制度的结构,完善其体系,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研究目的

论文目的是从法学角度探寻我国托养法律制度的变革。2017年广东韶关练溪托养中心爆出49天拖出20具死尸,自闭症少年雷文峰就是其一。这个事件反映出我国托养法律制度具有严重的弊端,也反映了我国残疾人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托养法律制度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残疾人在人格上、政治权利上、生存发展权利上的避难所,是他们能够平等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保障,所以本论文以研究我国托养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弊端进而探讨可能的更张模式和监管措施为目的是势在必行的。探析我国托养法律制度目的在于,一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深入分析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并进一步分析这些内在逻辑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演进的作用机理,从而理解当前中国托养法律制度选择和制度安排的内在原因,以为制度的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二是运用哲学的相关理论作为制度评价的标准以建立一套托养法律制度的评价系统,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制度的总体状况进行评价,从而进一步了解制度发展的规律性,进而预测制度发展的趋势。

1.2.2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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