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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约车损害赔偿中的保险责任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8 08:04  

文 献 综 述

一、研究背景

随着网约车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创新所伴随的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实践中,网约车服务内部关系错综复杂,我国现行法律对其所产生的种种问题难以适用,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网约车服务所产生的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的分配,当事人之间各执一词,互相推诿责任,使得受害人难以在第一时间获得救济。

经过多年的市场发展与对相关法律关系的探索,我国交通部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6年11月施行。并对网约车的定义、经营平台资质及运营规范、车辆与驾驶员准入条件、相关主体运营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最基本的规定。《暂行办法》一文虽然确认了网约车的合法性地位,但网约车的保险模式并未随着网约车新政的实施进行更新,网约车平台公司以居间服务商自居,拒绝在具体的网约车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其与司机间混乱的关系也导致了赔偿责任很难划分,使得问题难以得到解决,使得实践中许多因网约车服务所产生的交通事故纠纷难以得到解决。

从实践可以看出从 2016 年至 2018 年,已有多起网约车发生事故产生损害后保险公司拒绝承保的判例,在网约车运营时的车辆所有人、驾驶员、乘客及因事故致害的第三人都承受着巨大的保险理赔风险。目前我国关于网约车保险的相关规定还存在法律空白点,本文旨在梳理参于网约车营运服务主体的法律关系,明确各方的网约车保险责任,针对网约车的保险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浅析中国网约车保险模式的发展方向,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当前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多集中于网约车的监管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但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将关注的焦点放到了网约车保险理赔的研宄上去,在我国法律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网约车保险理赔中的各个法律问题,具体集中在保险立法、责任划分、投保主体及模式三个方面。

(1)关于保险立法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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