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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研究毕业论文

 2020-04-13 11:04  

摘 要

英文摘要、关键词 8

1.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概述 8

1.1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相关概念界定 9

1.2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特征及作用 9

1.2.1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特征 9

1.2.1.1 预防性 9

1.2.1.2 普遍性 9

1.2.1.3主动性 9

1.2.1.4公益性 10

1.2.2 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作用 10

1.2.2.1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10

1.2.2.2有助于改善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发展 10

1.2.2.3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国际经济利益。 10

2.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0

2.1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现状 10

2.1.1 《民法通则》规定 11

2.1.2《产品质量法》规定 11

2.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11

2.1.4.《侵权责任法》规定 11

2.1.5《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 11

2.1.6行政法规的规定 12

2.1.7部门规章的规定 12

2.2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问题 12

2.2.1 立法尚未完善,缺乏系统性与可操作性 12

2.2.2部门职能分工不明确 13

2.2.3惩罚力度较弱 13

2.2.4配套机制不健全 13

3.国外发达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及借鉴意义 13

3.1国外发达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3

3.2国外发达国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借鉴意义 14

4.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15

4.1 健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立法体系 15

4.2 规范行政管理职能,健全配套体制 15

4.3 全面确立惩罚性赔偿责任机制 16

5.结论 16

6.展望 17

参考文献 18

致谢 19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与完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市场环境中的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但是各类缺陷产品也在不断侵害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加强产品安全管理迫在眉睫。 就目前来看,我国缺陷产品召回主要已经涉及了汽车、食品、药品等多方面,但是在现行的法律规范里面,仍然缺乏较强的可操作性,存在较大的缺陷。本文着重对缺陷产品召回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将缺陷产品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与以往的研究成果相结合,并介绍了目前在此基础上召回缺陷产品的法律机制,结合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立足我国现行法律实际,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并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最终实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缺陷产品 ,召回 ,制度借鉴,法律完善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with the further acceler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economic system reform process,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have been greatly improved, and the types of products in the market environment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abundant, but various types of defective products are also continuing to infringe consumer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the strengthening of product safety management are imminent. At present, the recall of defective products in China has mainly involved automobiles, food, and pharmaceuticals. However, in the current legal regulations, there is still a lack of strong operability, and there are major flaws.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in-depth research and discussion of the defective product recall mechanism, combines relevant concepts and theories of defective products with previous research results, and introduces the current legal mechanism for the recall of defective products based on this, and seeks for the problems that exist, combined with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Legislation experience, using various research methods, based on China's current legal reality,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and measures, construct and improve the recall system of defective products in line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improve the corresponding legal system, and ultimately achieve maximum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To maintain the st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 economy.

Keywords: Defective products, recall, system learning, legal perfectio

1.1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相关概念界定

缺陷产品是指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在产品的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中普遍存在具有相似性与同一性的缺陷。

产品召回指的是生产商把已经售出去了的产品收回,其最主要的原因是所售出的产品存在缺陷。 产品召回制度是指针对于商家缺陷产品召回的专门管理解决办法。 它根源于美国,随后逐渐被世界各国认可和效仿,现在已成为世界范围内能有效保护消费合法权益的国际通行惯例。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作为一项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它是指当产品被发现有缺陷时,生产商必须及时且客观的向消费者传达消息,并且及时的对已售出的缺陷产品进行修补、退换的制度。

1.2 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特征及作用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无疑是一个保护消费者的制度。其成立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社会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的缺陷召回制度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为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共安全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与以前的法律相比,法律体系的设计有很多不同之处,其区别在于其特点和作用的两个方面。

1.2.1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特征

1.2.1.1预防性。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是停留在消费者权利被损害后的补救阶段,而是基于潜在的产品缺陷,并且不需要实际发生损害。也就是说,如果发现个别缺陷产品导致损坏或存在其他类型产品损坏的潜在风险,则生产者主动恢复缺陷产品以防止损害增加。

1.2.1.2普遍性。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普遍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义务主体的普遍性和保护客体的普遍性。。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针对特定的制造商和消费者,而是只要产品被发现有缺陷时,制造商和卖方都有召回缺陷产品的义务, 同时,为所有这类型产品的消费者提供同样的保护。

1.2.1.3主动性。传统的民事法律救济采取“不予理睬”的方式,即在没有受害人要求的情况下,加害人不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缺陷产品召回程序的引入并不完全依赖消费者的需求,只要制造商发现他们的产品存在缺陷,他们应该积极回收有缺陷的产品,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生产者承担了更多义务和责任,更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1.2.1.4.公益性。召回缺陷产品的依据是建立保护公共利益的制度,这与传统民事法律制度的私人利益和人格有着根本的区别。 系统性缺陷的危害既是潜在的,也是不可预测的。 这不仅会导致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而且会威胁到公共安全。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保护弱势消费者的利益并反映其公共福利。

1.2.2. 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作用

全面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维护中国消费者和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合法权益起着关键作用。

1.2.2.1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消费者有健康权,公平贸易权和知情权。 但是,由于消费者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他们往往受到欺骗。 一旦公司没有外部约束,它就追求利润最大化。 非法手段很可能会被用来欺骗消费者。 召回缺陷产品的完善体系将给予公司极大的震慑力,有效防止消费者被非法侵害,并为处于不利地位的消费者提供全面保护。

1.2.2.2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发展。

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后,缺陷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支付巨额的召回成本,赔偿和诉讼成本,而对公司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因此,企业一定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避免损害,促进企业发展。

1.2.2.3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国际经济利益。

企业通过生产合格产品,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更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稳定的稳定经济秩序。另外,在我国的立法中,国际消费者纠纷不能解决冲突。 涉及召回有缺陷产品的实体法也严重失踪。 在三菱帕杰罗和东芝笔记本电脑的活动中,中国消费者受到“全球召回和中国排斥”的不公正待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中国应尽快使这一制度符合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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