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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榜文告示看明代的法律传播与社会治理开题报告

 2020-04-12 04:0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

法律是社会保持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低层面,它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存在。法律从立法主体到达民众,实现“人的法律化”,这就是法律传播的过程。媒介、信息作用于人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下是能快速实现的。而在信息传递并不发达的中国古代,如何凭借着有限的媒介进行法律传播,实现对辽阔疆域的统一治理,首先需解决的问题是媒介在广阔空间内要易于传递,于是榜文告示作为法律信息的载体产生了。

明代国家对于民众进行法律宣传主要通过出台御制书、律令直解、聚众讲读、教民榜文的形式进行。其中榜文告示是国家面向基层社会传递法律的重要形式,即将法律张榜公示于众。榜文告示的内容涉及到明代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体现了明代法律传播的声势浩大、受众广泛、形式多样,为培养臣民法律观念打下了重要的基础。国家作为传播的中心的这一法律传播模式,对促进明代社会文明、法制文明的发展意义重大,具有教化民众、维护社会和谐,预防违法、惩戒犯罪的价值。

法律传播作为立法与司法、执法之间的沟通桥梁,是任何社会走向法制文明的重要条件, 也是影响和支配社会成员法律观念的根本途径。当代中国的法律传播存在传播途径单一化、传播区域城市化、传播时间应急化、传播对象专业化等缺陷,这些缺陷可能导致立法与司法、执法的联系被割裂,影响现代中国法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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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案

(一)基本内容

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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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计划与安排

1. 2018年3月12日—3月25日 完成开题报告

2. 2018年3月26日—5月1日 完成论文初稿,并于4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设计阶段性报告

3. 2018年5月2日—5月15日 进行论文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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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12篇以上)

1. 杨一凡.古代榜文告示汇存[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 连启元.传播与空间:明代官方告示公布场所及其传播特性[j ].明代研究,2006,( 9)

3. 何满红.明清山西护林碑初探[j ].文史月刊,200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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