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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之反思毕业论文

 2022-01-16 08:01  

论文总字数:15082字

摘 要

完全赔偿原则作为侵权损害赔偿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各国都给予了一定的关注和认可,但随着社会的日新月异,新型侵权案件层出不穷,僵硬地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已经不能够保证所有案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因而,各国学者积极思考,发现完全赔偿原则在适用中的不足并提出补充性的规则。据此,本文首先从现实的角度出发,通过特殊案例的列举,发现完全赔偿原则在现代社会侵权案件适用中的不足并且进行反思。其次通过研究完全赔偿原则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找出其四个方面的局限性和不完善性。最终借助现代学者的反思成果,结合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将理论与现实结合在一起,提出应当补充适用过失相抵、衡平责任等原则。

关键词 :侵权损害赔偿 完全赔偿原则 过失相抵 衡平责任

Reflections on the Principle of "Complete Compensation" for Tort Damage

Abstract

The Principle of Complete Compensation as a basic principle in the field of Tort Damage Compensation. All countries have given some attention and recognition. But as society changes with each passing day, new types of infringement cases emerge in endlessly, strict adherence to the principle of complete compensation can no longer guarantee the fairness and rationality of all cases. Therefore, scholars in various countries have actively considered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full compensation and proposed complementary rules.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first from a realistic point of view, through the enumeration of special cases, finds that the principle of full compensation in the application of modern social tort cases is inadequate and rethinks. Secondly, by studying the process of 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rinciple of complete compensation, the limitations and imperfections of four aspects are found out. Finally, with the help of the reflective achievements of modern scholars and the current legislative situation in China, the author combines theory with reality, and proposes that the principles of fault offset and equitable liability should be supplemented and applied.

Keys Words:Compensation for Tort Damage; The Principle of Complete Compensation;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Equitable liability

目录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

一、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的现实问题 1

(一)社会现实的困境 1

1.好意同乘案 1

2.碰擦豪车天价赔偿案 1

3.未成年人过失损害案 2

(二)案件的争议及问题的提出 2

二、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的理论基础与法律制度 3

(一)完全赔偿原则的内涵 3

(二)完全赔偿原则的适用过程 3

(三)完全赔偿原则的各国立法 4

三、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的缺陷 6

(一)缺乏普遍适用性 6

(二)未考虑当事人过错程度 6

(三)未考虑当事人责任范围 7

(四)适用效果不够优化 7

四、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的超越 8

(一)过失相抵 8

(二)生计酌减 9

(三)惩罚性赔偿 10

(四)衡平责任 10

五、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制度改进 11

(一)现行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之完善 11

(二)思考与展望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一、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的现实问题

自莫姆森的差额说产生以来,在侵权损害赔偿领域,各国基本将完全赔偿原则作为处理侵权损害赔偿的一项基础性原则。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一原则得到了很好的适用。但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案件类型也逐渐多样化,僵硬地适用这一原则并不能很好地解决特殊的个案。下面笔者将通过对三类特殊案件的描述来反映完全赔偿原则存在的缺陷及问题。

(一)社会现实的困境

1.好意同乘案

好意同乘,是指经侵权人同意,受害人自愿无偿搭乘侵权人驾驶的车辆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搭便车”。2011年7月3日,陈常军搭载祁宝秀等人驾驶小客车行驶在国道215线时,与摆放在道路前方的水泥墩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部分损害以及乘车人祁宝秀等人受伤。据认定,驾驶人陈常军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放置水泥墩子的中铁十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据此,若按照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陈常军就应当按照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的份额,将造成的全部的损害赔偿给祁宝秀等受害人。而本案中侵权人陈常军并未向乘车人祁宝秀等人收取任何搭乘其车辆的费用,其搭载行为属于一种无偿行为,形成好意同乘关系。祁宝秀等人自愿无偿地搭乘陈常军驾驶的车辆,内心隐含了使自己受益的意愿并且也成为了事实;而当祁宝秀等人接受陈常军无偿搭载的好意时,也就默认了其能够承担潜在的风险。因此,在好意同乘关系中发生侵权事件,却要求善意的机动车驾驶人陈常军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显然是不符合人情的。[1]

2.碰擦豪车天价赔偿案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百万以上的豪车在路上越来越常见,与豪车碰撞后面临天价赔偿的新闻也逐渐增多。2012年1月31日,在温州,一位驾驶本田小轿车的私家车主因驾驶上的小失误与一辆劳斯莱斯发生轻微的碰擦,交警部门认定本田车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要承担维修费共计35万元。由于本田车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20万元,因此本田车主还需要支付18.8万元[2];2012年5月17日,杭州一辆本田商务车追尾了一辆价格不菲的劳斯莱斯幻影,交警部门认定本田车主负全责,因而本田车主需要赔偿给劳斯莱斯车主因其追尾事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约40万元。[3]越来越多天价赔偿案件的爆出,也让我们陷入了思考,普通车主只是因为一般过失造成了轻微的事故而需要承担不少的赔偿费用,是否真的公平?这样的赔偿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3.未成年人过失损害案

现实中,未成年人由于过失致使损害发生的案例不在少数。2011年3月26日,河北省任丘市两个小女孩玩耍弄火时,不小心点燃了堆放在旧木材市场内的木材,火势迅速蔓延,最终使得堆放在市场内的木材全部被烧毁,给市场上的13个木材商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13个木材商因此将两个未成年女孩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两个女孩冯某、康某和她们的监护人赔偿共计185万元的损失。[4]按照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若是因为未成年人的轻微过失,要求其承担巨额的完全赔偿责任,对普通未成年人家庭来说,是非常大的负担,甚至可能影响一个家庭的一生。

(二)案件的争议及问题的提出

从上述三个类型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变化莫测,案件的类型也越来越多种多样。法律具有普遍性,但不能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一些特殊的、不常见的案例,并没有明确的法条规定其侵权责任及赔偿原则,如果一般性地适用普遍原则,或许对于个案来说是不公正的。就如上述的案例一中,陈某原本是好意让祁某等人同乘,但由于过失造成了事故,若是按照现行的完全赔偿原则要求慷慨助人的陈某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显然是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的。案例二中,普通私家车主由于一些小的失误与豪车发生碰撞,事故不是很严重,却需要赔偿几十万的修理费用,不论是谁都会觉得似乎有失公平;案例三中,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智力水平等各方面都仍处于成长阶段,对事物的认识及其后果还没有达到非常清晰的地步,就因为未成年人的过失行为而要求整个家庭承担影响其一生的责任,是不利于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健康成长的。综上分析三个案例可以发现,侵权人都是在社会中没有什么特殊权力和地位的普通人,却因为一些小的失误损害了较大的利益,要承担不菲的赔偿费用。三个案例的共同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当适用一般性的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以及如何确定赔偿损失的范围。

俗话说制定法律的人是在表述法律[5],但现行的法律制度在现实的运用中却存在许多的问题和漏洞,因此,如何平衡好理论与实践,如何使理论更好地运用到实践中,是我们目前非常关心的话题。面对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我们应当跳脱出固有的思维定式,寻求更加合理地解决纠纷的途径。

二、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的理论基础与法律制度

(一)完全赔偿原则的内涵

计算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基础是完全赔偿原则,也就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多大的损害后果,侵权人就需要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换言之,就是产生侵权责任以后,赔偿责任的大小就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度,即损失什么,赔偿什么;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既不能赔偿不足,也不能赔偿得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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