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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缔约时信息披露义务法律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0-07-15 09:07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 研究目的与意义 目前,在保险缔约信息披露范畴中,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有所规定,并且国内对保险人缔约信息披露义务的研究众多。

对于说明义务的研究实践中纷争不断,理论上众说纷纭,此类案件也在不断增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保险法解释(二)》)均对保险人说明义务进行了一系列规定,但这些规定不甚明晰、细化,缺乏具体可操作性,故在实践中给保险实务和司法审判都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因此,关于保险人的说明义务还是值得研究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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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本文主要为了研究保险人在缔约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问题,具体解决保险人说明义务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保险人说明义务的理论依据和和履行标准,最重要的是要分析保险人信息披露义务存在的问题与缺陷,面临何种问题和挑战,最终提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路径和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内涵 2.保险人说明义务法律规范存在的缺陷 3.我国保险人缔约时信息披露义务的完善对策 (二)拟采用的研究手段 1.文献研究法。

通过检索文献资料库中与保险人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阅读和分析,形成对所研究课题的一般印象,对这一制度的理论和现状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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