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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与刑事诉讼衔接问题探讨任务书

 2020-06-28 08:06  

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后,我国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为确保职务犯罪调查工作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监察委员会与刑事诉讼法需要进行有效的衔接。依据调查案件性质的不同,监察委员会”调查权”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针对违反党纪和行政法规的一般调查;二是针对职务犯罪的刑事调查。刑事调查活动应受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规制。与此同时,职务犯罪的监察权还应与我国检察权、审判权有效衔接,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遵循审判中心的诉讼模式。

2.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376页。

[2]参见孙长永著:《侦查程序与人权》,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26页。

[3]根据《人民警察法》第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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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

严格执行学校毕业论文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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