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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支出违法审查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2020-06-22 11:06  

地方财政支出违法审查制度研究 文献综述 南京工业大学 法学院 常峻豪2601140122 指导老师:孙文俊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以来,我国开始迈向”预算国家”。

最近召开的十九大中,总书记也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然而近年来,面对国家审计部门所揭露出的种种问题,社会各界反应十分激烈。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也显示我国地方财政任留有极大问题,债务风险仍在累积。

尽管年年审计报告的公布都会揭露出一系列的财政违法行为,也会有 一批官员因此锒铛入狱,然而问题年年有年年有问题,财政问题的趋势不容乐观。

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财政权力没有被完全关入笼子。

地方财政监督体制因为种种原因,显得片面和粗略,虽然法律原则已经存在,监督过程的模式也初步形成,但由于没有与有关的法律相配套的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实施细则,或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等问题,从而导致财政监督体制特别是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没能取得应有的实效,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功能。

因此,借鉴国内外学者先进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紧密结合中国实际,探析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难点和困境,对于探求、完善和强化人大财政预算监督的思路与对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我国预算监督法律制度相关文献综述 (一)我国预算审查法律制度的含义内容 预算监督是指国家通过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对国民经济各项活动进行的监督。

对于预算监督按照预算监督权的行使主体,可将我国的预算监督 分为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人大监督是效力最高最具权威性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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