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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网 > 文献综述 > 地理科学类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正文

武汉市武昌历史文化区的旅游功能研究文献综述

 2020-04-14 09:04  

1.目的及意义

1.1研究背景

在全球一体化的全面快速推进的进程中,人们开始怀念城市的历史文化特征与自然地域特征,开始懂得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之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在城市发展中“保护”课题被提到首要位置,如何实现城市保护与发展的和谐统一,得到保护和发展的双赢,应该成为当代城市规划中关注的热点。

保护和发展是一个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动态过程,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建设,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的发展得以保护提供更多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在经济建设的浪潮中,许多历史文化遗迹都遭到了“建设性的破坏”,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开发模式大同小异,“千城一面”的现象并不只是随口一说,症结就在于一些人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不足,打着城市发展建设的名头,使越来越多能够展现城市特色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街区等遭到破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认为,遗产保护是第一性的,有了遗产才有遗产地的旅游,而遗产地保护的主要意义在于它不同于其他的旅游产品,只有在不妨碍遗产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展旅游。

孙敬宣先生曾说:“保护历史文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利用,也只有合理地利用,才能充分展示其固有的价值,并使它们与现代化生活结合,从而达到更好的保护目的。”在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中,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说是最中心的内容,良好的保护为旅游业的开发提供了主体与活动的项目,而旅游业又给这些历史文化名城赋予新的活力。

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通过研究,希望使武昌在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保住地区特色,凝聚城市文化力,加强城市文化形象。在保护历史文化名胜的前提下,发挥经济效益,使经济效益与历史继承相辅相成。协调武昌的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在城市现代化规划中,保护传统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利用城市文化力,发掘城市文化资源,从而展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旅游吸引力,处理好旅游与保护的关系,结合保护规划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提出具体旅游线路和规划发展建议。

1.3国内外研究进展

1.3.1国外研究进展

在国外,尤其是欧洲,由于社会经济、文化都比较发达,很早就开始了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如在意大利,由于有丰富的历史建筑遗产,历来都十分重视保护工作,早在文艺复兴时期,就对古罗马和中世纪时期的古建筑进行修复和保护,19世纪以来,更是从理论上、实践上进一步深化和加强了古建筑和历史城区的保护事业。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通过了一系列相关宪章和法律文件。1964年制定的有关城市保护的《威尼斯宪章》、1972年制定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87年制定的《华盛顿宣言》,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欧洲、日本等许多国家在保护历史城市方面,制定了许多法规条例,政府也有一定的财政支持。如:前苏联由于古迹维修的资金数量很大,1966年至1971年间修复古建筑的投资平均为450万卢布,到1976年则增至1680万卢布。意大利由于建筑古迹十分丰富,在古建筑、古城保护方面积累了不少成熟经验,它的机构完整、资金充裕,维修队伍和科研力量均较为雄厚,联合国还在罗马设立了“建筑保护国际中心”。日本制定了各种行之有效的保护条例和措施。早在1897年日本就发布了《古代神社及佛寺保护法》,之后又陆续颁布了《国宝保护法》、《风致地区保护法》、《建筑古迹保护法》,1966年颁布了《古都保存法》,1996年日本又公布了《部分修正文物保护法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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